天气越来越冷,各类取暖用品热销,电暖宝,也就是我们常说的电热水袋因为价格实惠公道而备受青睐。但消费者在选购时,一定要注意,电热水袋分电极式加热和电热丝式加热两种。而电极式电热水袋,国家质监总局早在2010年就明令禁止生产销售了。近日,南通市崇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南通市场抽检发现,目前仍有大量电极式电热水袋充斥市场。
南通市区各大批发商业市场,是各类电热水袋的主要销售点。然而,从这里销售出去的电热水袋无论是外包装,还是产品本身,都存在一定问题。
批发商说,他们进货时通常只关心价格和产品外观。而一些厂家违禁生产电极式电水袋,是因为成本低。售价十多元的电极式电水袋,安全风险隐患重重。
南通市崇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钟秀分局科员曹志扬说,消费的人在购买电热水袋的时候,一定要注意辨明电极式热水袋和电热丝式热水袋。具体的做法是,可以用手轻轻捏,如果摸到两节硬的圆柱体,那很可能就是电极式热水。这种热水袋的电极和水是非间接接触的,容易引发爆炸。
即便是电热丝式发热的电暖宝,在使用时也必须要格外注意安全。南通通州的11岁女孩小慧就在拔充电插头时,被突然爆炸的电暖宝烫伤。小慧的家长一纸诉状将经销商告上了法庭,要求赔偿医疗费、整形费等费用。法院审理认为,原告小慧因充电中的电暖宝爆炸被灼伤的事实成立。电暖宝在正常使用的过程中发生爆炸,具有危及人身安全的不合理危险,应认定为产品存在缺陷。而包装盒上有 “充电过程中严禁儿童在旁边逗留玩耍,以防意外”的警示,小慧的监护人漠视危险的存在,未尽监管责任,对损害后果的造成有一定的责任,酌情减轻被告15%的赔偿相应的责任。原告的整容费用没有实际发生,可等待实际发生后再行主张。判决两被告赔偿原告34000元。
南通市通州法院研究室主任金永南说,原告在使用电暖宝的时候拔插头这一个动作,是符合正常使用的情况;然后这个电暖宝突然发生爆炸,法院认为这个电暖宝有几率存在缺陷。(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记者/蒋岚 南通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