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PC工程总承包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慧程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产金额来源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来进行公开招标。
2.2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总用地面积1966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25449.78平方米,建设5栋办公楼,4栋科研楼;
2.5计划工期:施工工期:2023年7月28日至2024年11月30日,共计491日历天。设计周期:签订合同后30日内完成成果文件,后续服务直至项目全部建设内容通过竣工验收合格至本工程结算结束,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2.6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的设计、设备采购安装、施工等工程总承包服务;设计内容有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及后续设计服务等;施工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项目施工;并按合同要求完成全部设备采购安装、质量保修等全部工程内容。
(1)工程设计品质衡量准则:符合国家及省市关于设计相关规范、标准,并满足本工程目标要求;
(2)工程项目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工程实施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合格工程;
(3)材料设备标准:承包方在与材料设备供应方签订合同前需报发包方确认技术标准。
3.1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并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3.1.1施工部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设计部分: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2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指竣工时间在2020年1月1日至今),应至少完成过一项与本项目相类似的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拥有相对应的能力。投标企业类似业绩的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包括企业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关业绩的查询网址及查询网页截图。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3.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家数不受限制,牵头人为施工单位。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均不得再以本单位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投标。联合体成员须提供联合体协议,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各专业分工的具体内容。办理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相关事宜均应由联合体牵头人办理。
3.4财务要求:近三年(2020年-2022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0年、2021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2022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至2022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及2023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2022年以后成立的企业提供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3.5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造价人员除外,须是“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登记并公示的人员):
3.5.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1人,应当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和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同时具有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熟悉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能全面负责项目实施的组织领导、协调和控制,对项目的进度、造价、质量、安全全面负责,依法履行工程总承包的义务并维护业主的权益。正确处理和协调与业主、相关各方之间及企业内部各专业、各部门之间的关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如联合体投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为牵头方自有人员。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但须同时满足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3.5.2设计负责人资格:1人,具备建筑专业壹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3.6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主要人员应满足招标文件中《人员强制性标准附表》的要求。人员强制性标准为现场所需最低人员标准,根据实际现场施工情况,如有需要可调增,中标人须无偿予以配合。
3.7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在近三年(2020年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投标人拟派的被授权人及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须提供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之间任意一个月的“基本养老保险单位参保人员缴费证明”及人员在企业养老保险库内的信息记录截图,以社保官网查询为准,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3.10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按照吉林省相关文件要求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6月14日至2023年6月21日,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网站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投标无效。
4.2已在省级、长春市平台办理过CA的交易主体,CA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CA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CA,使用方式同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服务电话。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系统:)开展交易活动。
4.3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布。
4.4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7月11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开标地点为: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208开标室。本项目开标方式为远程开标,投标人不到开标现场,通过视频会议参加开标。
5.3本项目采用腾讯会议进行远程开标。请投标人自行下载、安装腾讯会议软件,于开标时通过远程开标会议室(账号:469538065),参加远程开标人员应为投标单位被授权人,进入远程开标会议后将姓名修改为投标人全称+被授权人姓名,并接受远程视频方式核验身份【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如有)还须出示授权委托书】。投标人参加远程开标,如无故离开远程开标会议室,后果自负。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远程开标时提出,非远程开标中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解密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工作,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远程开标解密”菜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任部门依法作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因《吉林省建设信息网》维护,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投标单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买卖平台,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立即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当前以系统开具为准,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2)基础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在【对应的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